根据学校学生函〔2024〕57 号《关于开展 2024-2025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及时召开贫困认定辅导员工作会,对文件要求进行解读,强调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,在各班级评议小组的共同努力下,贫困认定工作顺利进行。现将我院2024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如下。(附件)
公示时间:2024.9.13-2022.9.18日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途径反映:
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(博3-2)13458073368(李书记),学生工作部(处)监督电话0816-2579553,学生工作部(处)监督邮箱:msxszz@qq.com。
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
2024.9.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