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校学生函〔2024〕17号文件要求,现就我院开展2023年度绵阳市评优事项安排如下:
1.根据奖项要求,自愿申请,认真填报推荐表。
2.请于3月22日中午12点前,提交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推荐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到辅导员处。
3.3月25-27日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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